10 月 15 日,从微信公众号 “安庆之声” 获悉,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依照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原则,并结合安庆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 27 条房地产新政策。
在扩大购房财政补助范围上,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期间,只要在安庆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产权登记的,都能够享受到购房补助。
具体而言:一般市民新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市级财政会依据房屋面积给予购房总价 0.5% - 1.5% 的购房补助;新市民、进城农民以及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市级财政会按照房屋面积给予购房总价 1% - 3% 的购房补贴;新购买新建车位(库)的购置人,市级财政会给予车位(库)总价款 3% 的购置补贴。
购房人在完成产权登记后便可申请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车位(库)都以网签备案时间作为标准。对于房票购房户,购房总价应扣除房票金额。
上述补贴标准,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4 万元。
在给予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方面,符合国家二孩及三孩生育政策且户籍在安庆市的家庭,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能够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并不受是否为唯一住房的限制,享受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项目所在地财政会给予二孩家庭一次性 1 万元 / 套的购房补贴,给予三孩家庭一次性 2 万元 / 套的购房补贴。
在实施菁英学子购房补贴方面,对于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首次在宜企业稳定就业,并且 3 年内在市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会给予购房款最高 10%、不超过 15 万元的购房补贴。
其中,博士补贴比例为 10%、最高补贴 15 万元,硕士补贴比例为 7%、最高补贴 10 万元,本科补贴比例为 5%、最高补贴 8 万元,大中专补贴比例为 3%、最高补贴 5 万元。
在加大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力度方面,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 70 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60 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10 万元,但不能高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及还款能力相关联。
凡是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缴存人在安庆市购买住房,或者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只要符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 20%,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 84 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 72 万元,具体贷款额度同样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相挂钩。
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款;不过,当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 90% 时,将停止实施这一政策。